陳建佑律師2023年12月24日讀畢需時 15 分鐘DAO的奧義(貳)筆者認為DAO是一種專案,是一種社群共識,在尚無法律規範或以現行法律包裝的現況,我們就以無法為有法,以無限為有限(Using no way as way, having no limitation as limitation.)吧!